新疆降水工程施工应符合的要求

更新时间:2024-05-07

  施工降水必须查明地基土中透水层范围和结构特征,地下水位变化规律,透水层的颗粒级配及渗透系数等,并应符合要求:

  一、集水坑(井)排水,应收集基坑周围地层,大气降水资料,并查明透水层与周围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;

  二、井点降水,应收集已有的透水层的资料,地区的经验数据资料。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,应进行专门的勘察工作:

  (1)勘探深度应低于基坑底板5~10m,一般每个基坑应有一个抽水试验孔。当基坑面积较大(大于2500㎡)或渗透系数变化较大时,不应少于2个抽水试验孔;

  (2)抽水试验应采用单孔或多孔观测的方法进行。

  三、深(管)井降水,当需要降低地下水头压力时,尚应进行下列工作:

  (1)勘探深度,应按设计要求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;

  (2)应查明各含水层厚度、分布、水位变化特征,地层间的水力联系,以及有关的水文地质计算参数;

  (3)勘探应在基坑周围(降落漏斗范围内)进行,按照近密远疏的原则,每2500㎡有一个勘探点,抽水试验孔1~2个,并设置观测孔;

  (4)应验算由深(管)井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量。

  以上就是关于新疆降水工程的小知识,想了解更新更详细的内容吗,还不赶快拿起电话来电咨询,您也可以登录新疆降水工程的官方网站咨询访问。